我之实地掌握自己收入的支配权是工作之后数年,之前基本上购物处于完全没有章法和计划的状态。不过,在真正开始自己管理自己的钱以后,在极短的时间内这种情况就得到了比较好的消除。购物是一种非要有自己的考虑在里面的事情之一,否则经济会马上陷入窘境,而且买来的东西还不合心意。我们现阶段暂时还不能做到严格地执行用投资收益来购买奢侈品的原则,所以有时还确实需要花一些钱来购买价钱相对昂贵的消费品。在购物的实践中,我也逐渐地发现了我称之为购物不完全定理的购物原则。正是因为在购物时遵循此定理,我现在总算还处于有一定积蓄并且购物的浪费很少的状态里(所谓购物的浪费,我暂时定义为买来的东西不符合用途方面的预期或不合心意)。
在谈到这个不完全定理之前,我想先说一下两个有关购物的完全定理。这两个定理都含有两个字,就是“便宜”。这两个定理是没有例外的,它们指出了把价格放在第一位考虑时会遭遇的两个情形。它们是:
- 便宜没好货。
- 想便宜就是当。
请注意,这两个定理并不是说价格高的东西一定比价格低的东西符合要求。而是说如果一件商品比它应有的硬件和服务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后的价格低到离谱的程度时,绝对应该远离这样的购买选择,否则一定会拿到一个在商品本身或是售后服务方面大打折扣的东西。特别是有些圈套就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来引诱人购买,结果却在关键的品质上给出一些令人无法接受的选项。而钱一旦付了出去,当然主动权就大大地被削弱了。
有了这个基础,我们的购物不完全定理就顺理成章了:
- 在其它的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商品的硬件品质和售后服务的品质是和它的价格正比的。
我称这个定理为不完全定理的原因是,它只适用于价格相对透明且在合理范围之内,并且不带有纯粹奢侈品用途的商品,就像牛顿运动定理在物体运动速度接近光速时就不再适用了一样。比如,前几天我需要购买一个工作用的台灯。为此去了IKEA,那里当然选择是不少的。但是我对工作灯的要求不是仅仅提供驱散黑暗的照明功能,而是它的亮度必须达到使整个工作台笼罩于和阳光类似的照明环境中——要极为明亮,但又要柔和不刺眼。我相信很多人在购物的时候都囿于价格的考虑而没有真正地扪心自问自己到底对所购之物有何样的需求,从而浪费了大量的金钱却不得不长期忍受实际上自己并不中意的购物结果或是再花了一笔钱进行重复购买(甚或数次)才达到了自己满意的程度。我在IKEA的灯饰柜台转了不久就发现了符合自己要求的台灯实际上只有一种,但它也是同类灯中价格最高的——当然,根据不完全定理,它说明了这种台灯的品质也是同类灯中最好的。所以我花了40美元买下了一个这种名叫FÄRJA的台灯并回家安装好以后,打开它的第一秒钟我就知道我至少两年内再也不必在工作灯上多花一分钱了——它的光照范围极精确地把整个工作台的台面全部覆盖住,滤光系统却使得灯光半点也不让人心烦。
所以我一直觉得买MP3播放器的人买来买去却没有买iPod的人是还没有学会购物,甚至说严重点儿是还没有学会生活的人。批评iPod的人表面上能找到一堆理由,其实背后只有一个理由是真的,那就是觉得iPod贵了。但是为了这一点差价,购买了其它MP3播放器的人们不得不忍受非标准操作和非标准接口的痛苦,这些痛苦是花钱摆不平的。我写过一篇文章指出,其实只有iPod是MP3播放器,其它的不过是偶尔能够放音乐的电子玩意儿,这就是差价的来源。很难想像愿意为了一点差价而放弃非常本质的品质的人能够很好地管理自己的金钱,并让它转化为自己的生活品质。
我决非提倡盲目地选择价格高的产品,而是在量力而为的前提下,在选择了档次的前提下给自己的预算一点灵活性,运用购物不完全定理来买到自己满意的产品以避免重复购买行为。当然,无论什么时候价格因素都应该是考虑的因素之一,但是在优先级的排列中,它应该尽可能地靠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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